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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来源:聊城明新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4/27 21:22:58
概述:《关于公布聊城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近日,聊城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聊城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聊城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其中,在住房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中小套型商品住宅用地占到了八成以上。

【原则】坚持以旧城区改造为主

        聊城市本级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围绕2012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城市发展的保障和引导作用,保障建设用地尤其是住房建设等民生用地需求,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其基本原则是,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坚持年度用地计划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国有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的原则;坚持以旧城区改造为主,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指标】住宅用地125公顷

       《通知》称,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00公顷左右,其中,商服用地9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75公顷,住宅用地125.74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017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25公顷、商品房用地67.606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2.05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和限价商品房用地54.8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公顷,特殊用地7公顷。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4455”工程和打造“五大基地”的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原则上集中安排在聊城经济开发区和嘉明工业园区、凤凰工业园区,一般中小项目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导向】确保保障性住房等 重点民生用地需求

      在政策导向方面,《通知》强调,要遵照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结构,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同时,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三类用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80%,确保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建设用地需求。
      再者,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需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结合我市全面落实“镇园合一”管理体制,实现经济社会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另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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